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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人: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0-10-19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我省2020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工作的通知》和《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新生专项资助实施办法》(粤司警院〔2018〕66号)文件内容和精神,为切实帮助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落实好我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专项资助政策,做好大学新生资助的申请、审核、发放、统计和报送等工作,现就做好2020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工作通知如下:

  1. 资助对象

    学院出资设立“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专项资助”专项资金,用于资助具有广东省户籍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缴纳第一学年学费。

    新生专项资助的标准最高不超过6000元,学费标准低于6000元的,按实际缴纳学费金额进行资助。获得新生资助的学生,在同一时间段内,不再享受省财政设立的其他专项资助。

  2. 申请条件

    1.具有广东省户籍;

    2.家庭经济困难,是指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不足以缴纳第一学年学费的一年级新生,特别是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城乡低保家庭子女和低收入家庭子女;

    3.已参加2020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并被“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认定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等级,特别是在系统中获得较高困难评分的;

    4.同时满足“建档立卡”、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专项”资助条件的学生,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可选择资助金额最高的政策,但多项政策不得同时重复享受。

    如发现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证明者,收回其所获得的新生专项资助金,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三、工作步骤

    1.各系部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专项资助”政策的宣传工作。相关政策请参见《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我省2020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2.各大队组织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填写《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专项资金申请表(省内高校)》(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表》)和《XX系2020年新生资助农行卡号》(附件2),并报系部进行初步审核。

    3.10月23日前,各大队将经系部初步审核通过的《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纸质版)、《申请表》(纸质版)报送至学院资助管理中心(新行政楼314),《情况表》(电子版)、《XX系2020年新生资助农行卡号》(电子版)发送到邮箱549782387@qq.com。

    4.资助中心再次审核学生资料后,确定受助名单,在学院范围内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

    5.10月30日,资助中心向教育厅报送资助明细表。

    三、工作要求

    学院资助管理中心与各系部要提高认识,广泛宣传我院“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专项资助”政策,务必让有需要的学生和家长,清楚了解“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专项资助”的申请渠道和程序,切实做好新生资助的申请、审核、发放、统计和报送等工作。

    联系人:刘志恒。电话:020-87080887

    附件:1.广东省普通高校新生“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专项资助”申请表(省内高校)

    2.XX系2020年新生资助农行卡号

    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2020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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