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14日下午,法律系全体任课教师在我院行政楼五楼会议室举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正案研讨会。研讨会由法律系主任盛永彬教授主持,张友生院长、万安中副院长参加了本次研讨会并分别做了重要讲话与指示。

盛永彬主任在会议开始时简要地介绍了这次研讨会举办的目的与会程安排,并强调了召开《刑事诉讼法》修正案研讨会的重大意义。本次研讨会主要由法律系刑事法律教研室授课教师做主题发言。程应需教授首先对此次《刑事诉讼法》的修改从整体上做了精准的评价,接着丁为群、周京英副教授以及缪伟君、朱萍萍、周颜等老师从程序设计、强制措施的施用、证据及其规则、人权保障与打击犯罪等方面阐述了各自的独特见解。

万安中副院长对各位老师的发言给予了积极的评价,并对法律系召开本次及历次研讨会的效果及影响给予了充分肯定。万安中副院长最后还结合学院专业内涵建设和精品课程建设工作,对法律系教师发挥与挖掘教学资源优势,继续为学院发展与建设做出更多贡献提出了殷切的希望。

张友生院长在讲话中对法律系本次研讨会的举办表示赞许,为法律系成功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正案研讨会做了精彩的总结。并借用省委书记汪洋同志在广东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上讲话,对法律系老师提出明确的要求,希望全体老师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把心思集中在想干事上,把胆识体现在敢干事上,把能力展现在会干事上,把功夫下在干成事上。”积极并努力为学院的建设与发展做贡献。

会议在热烈的掌声中胜利结束。
法律系供稿
二○一二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