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粤司警学〔2024〕110号)《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粤司警学〔2026〕3号),学院积极组织各系部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经学生本人自愿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各系部初审并公示、学院学生处审核等程序,对483名学生进行了统一认定,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共412名,现将2025-2026学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实名向学院学生处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公示时间:4月13日-4月17日
受理单位:学院学生处
联系电话:020-87082796
电子邮箱:549782387@qq.com
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学生处
2026年4月10日
2025-2026学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