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检。根据规定,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监狱、戒毒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详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同时,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身高:男性170厘米及以上,女性160厘米及以上。
2.体重:体重指数(单位:千克/米²)男性在17.3至27.3之间,女性在17.1至25.7之间。
3.视力:单侧裸眼视力4.8及以上。
4.色觉:无色盲、色弱。
5.面容: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
6.外观:外观不存在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没有文身;无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
7.血压:收缩压小于140mmHg;舒张压小于90mmHg。
8.听力:单侧耳语听力大于5米。
9.嗅觉:无嗅觉迟钝、无嗅觉丧失。
以上重点项目,由体检医生在面试现场按照操作规范进行一次性检查,并由主检医师综合作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
(二)体能测评。根据疫情防控需要,今年的体能测评项目调整为3项,标准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如下:
1.50米跑: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9.2秒,女性≤10.4秒;
2.立定跳远:可测次数:3次,合格标准:男性≥2.05米,女性≥1.5米;
3.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9次/分钟,女性≥25次/分钟。
以上3个项目须全部进行测评,其中有2个及以上达标的,体能测评结论为合格。体能测评全程录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