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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系开展人民调解交流活动
来源:法律系 发布人: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3-11-30

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创新和完善人民调解技巧和方法,11月27日下午,学院法律系主任刘树桥一行6人前往佛山市正和调解中心(以下简称正和调解)开展调解交流活动。

正和调解主任吴立林、副主任梁凤明、林凤翠、郑可为、卢丽桦、陈耀洪等代表分别就危房定损、合同纠纷、家庭教育、事故责任、运输货物损毁、工伤赔偿等调解案件,分享了调解案例、调解流程、工作经验、心得体会。法律系教师对上述调解案例及相关联案例10余件进行了深入的探讨与交流。

针对正和调解对纠纷的调解,法律系提出了五点意见:一是要深刻把握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科学内涵和实践要求,坚持好、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始终做到以人民为中心。二是要加大对外宣传推广力度,努力提高人民调解的社会影响力,提高人民群众对人民调解的认知度,让社会矛盾做到早预防、早解决。三是要不断做好总结、提炼工作经验,及时将好的调解技巧、调解思路、调解方法进行归纳、整理、汇总。四是要深入了解、分析案情的基本情况、矛盾根源、重点环节等工作,为顺利开展各类调处工作打基础。五是要灵活运用各类调解方式,在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基础上,合理、合法、合情地开展各项调解工作。

吴立林主任认为,学院法律系一行提出的意见有很强的指导性,对正和调解下一步的调解工作非常有帮助。他表示,正和调解将充分借助校调联动平台,不断推动理论实践研讨工作常态化、多元化、全员化,确保调解工作更加富有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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